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監督檢查的通知
發布機構: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穗建筑〔2017〕1207號
各相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住建廳“三庫一平臺”批后資質動態預警信息提示,部分建筑業企業“三庫一平臺”人員庫中主要人員已不再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以下簡稱《標準》)人員條件,部分簡單換證的施工企業未按《標準》要求配置人員。為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批后管理,我委決定從7月起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督檢查內容:主要檢查企業凈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方面是否仍滿足《標準》要求。
二、監督檢查對象:
本次監督檢查對象為由我委核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省住建廳“三庫一平臺”出現批后資質動態預警信息提示的企業。
三、監督檢查步驟:
(一)自查整改階段(自發文之日起至8月31日止)。我委核發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對照所取得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及《標準》,自查整改省住建廳“三庫一平臺”企業人員庫,完善相關數據,確保企業主要人員等主要指標滿足《標準》要求。
(二)監督檢查階段(9月1日起至長期)。從2017年9月1日起,我委對省住建廳“三庫一平臺”批后資質動態預警信息提示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22號)第二十八條,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企業,責令整改;整改期間我委將通過系統聯動,禁止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增項,暫停企業投標資格,通報各相關單位不得發包工程給整改企業;對超過整改期限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或不整改的企業,注銷其該項建筑業企業資質。
四、監督檢查方法:
通過省住建廳“三庫一平臺”批后資質動態預警系統,梳理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企業,運用信息化手段進行監督檢查;逐個企業發《監督檢查通知書》,要求企業提供檢查材料實施書面檢查;不定期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企業進行現場檢查。
五、監督檢查要求:
各建筑業企業要高度重視,立即行動,維護好省住建廳“三庫一平臺”企業相關信息,特別是企業有關人員的聯系方式和聯系地址,抓緊整改。在整改過程中,各企業要誠實守信,提供的檢查資料要真實可靠,嚴禁弄虛作假。
特此通知。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6月12日